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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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8 10:11:37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电瓶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电瓶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确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区范围公开征集离石区2024年电瓶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自全区政策正式对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结合详细情况适时调整。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采取对电瓶车个人用户“购一销一”的补贴原则,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瓶车并换购电瓶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一次性500元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公司制作的合格电瓶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未上牌旧电瓶车参与以旧换新方式另行研究确定。
(三)补贴服务平台。山西省商务厅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定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为省级电瓶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四)补贴初步流程。按照“回收确认—资格发放—补贴核销—资料上传”的流程,完成回收前置审核和凭券购买享受补贴。
1.回收确认。消费的人在指定的电瓶车回收点(回收企业或回收企业委托的销售主体)进行车辆回收,回收企业对车辆信息及消费者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牌号、车架号等)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同步告知消费者结果,并支付给消费者车辆残余价值,同时将信息反馈至服务平台。
2.资格发放。服务平台收到回收企业反馈信息后,向合乎条件的消费者发放补贴资格。
3.补贴核销。消费者获取补贴资格后,在活动期间至线下销售主体购买合格的电瓶车,每件产品需单独支付结算,支付时直接享受扣减,完成补贴核销。销售主体需开具销售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4.销售主体通过服务平台上传新车辆牌照号码、新车辆车身编号、销售发票、产品的名字及编码、销售额等相关信息,完成产品营销售卖闭环。销售主体垫付补贴资金与服务平台后续清算。
(3)严格按行业规范开展回收拆解,若自身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证可,电瓶车车架必须交由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处置,电瓶车动力蓄电池必须交由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营业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
(4)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和备案,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5)对回收的电瓶车车架号、车牌号、回收来源、投售人、是否含电池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逐车建立完整的回收、储运、拆解、转运等全流程管理档案。
(1)主动公布电瓶车、车载蓄电池的回收价格,不蓄意压低回收价格,公平开展市场之间的竞争,不与其它回收企业蓄意联合压价。
(2)积极扩大回收网点,与政府部门确定的电瓶车销售主体开展回收协作,对销售门店暂存放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瓶车,应实现“一日一清”,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
(3)回收的电瓶车车架、蓄电池全部按报废流程处理,严禁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4)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设备,具备承担以旧换新活动服务能力。积极主动与服务平台(中国银联山西省分公司)进行对接,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服务平台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及时准确录入、提交相关资料。
(5)严防回收的老旧电瓶车及蓄电池运输工具、存放及拆解场所发生火灾事故。
(6)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审计等,及时按有关部门要求报告情况。
(1)在离石区范围内从事电瓶车销售经营,有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门店;
(2)从事电瓶车销售经营稳健,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套利套现行为;
(5)与电瓶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伙伴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8)愿与政府确定的服务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愿与政府选定的相关电瓶车回收企业对接开展代收代办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9)有相应人员及技术条件,协助消费者完成服务平台上有关信息的登记录入,内容信息不限于回收企业名、车主姓名、车主身份证号、车主联系方式、旧车辆牌照号码、旧车辆车身编号、新车辆牌照号码、新车辆车身编号、销售发票、产品的名字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做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保证信息登记的真实性、有效性。
(10)无不良记录,未被相关政府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
(1)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经查实发现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取消补贴资格,责令退还补贴。
(4)入选主体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恶意套利行为。
(6)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销售主体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查询“工商网”信息截图)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7.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退换货承诺政策,客服投诉处置措施,售后服务政策等。
2.活动参与主体征集于10月18日截止,待市商务局备案完成后,我局统筹安排参与主体与服务平台对接,及时完成活动前期准备。活动参与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真实的情况及时增减。
3.电瓶车回收主体要主动与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管理部门进行对接,配置专门力量,按照即收即录的原则,即使将信息上传至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