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大队:侵吞公共用地 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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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07:05:30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5月5日讯(通讯员 尹海源 李翠玉) 5月3日下午,在靖州县浮桥头正有人员有序的繁忙着。这是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大队正在整理后的物件,便利园林局的风炮机打碎混凝土层。

  2014年10月16日,会集整治三违办接到大众告发后,城市管理法律大队法律人员马上对浮桥头吴某涉嫌未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证》建筑建筑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询。经查实,吴某在浮桥头蚕食公共用地,用以租借获利,违建面积共127.6平方米。2014年11月10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大队对其下达《期限撤除决定书》,2015年2月2日,又对其下达《催告书》。在案子诉讼期内法律人员对屡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后,吴某依然以种种理由回绝撤除违建。2015年5月7日,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大队安排人员对浮桥头吴某的违建予以。2016年5月3日上午,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大队安排人员对其违建剩下及新建部分施行完全并整理结束,且在当天下午就立刻同县园林局对接,对该处施行城市园林美化。

  此次举动,表现了城市管理行政法律大队和会集整治三违办公室对违建的坚决冲击的情绪,撤除后快速同园林局对接,将侵吞的公共用地建筑美化,为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再添新景。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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