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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1 02:09:02
④父或母一方持有效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⑤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⑥符合《关于修订华侨华人子女及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东教基函〔2017〕9号)规定,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
⑦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品质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儿童;
⑧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⑨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并居住在莞城辖区内,且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儿童。
①②类:以户籍为依据,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读莞城各小学。当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时,招生办将根据《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开展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学位不足的学校将与附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含政府全额购买周边镇街民办学位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⑧类:具体详见《2024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
2.关于楼盘协议生:根据《关于楼盘业主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城办〔2013〕36号),楼盘协议生指的是与南城街道办事处签订有委托办学协议的楼盘的业主子女。根据相关规定,必须是在该楼盘核定学位数内且符合入读条件的一手楼盘业主的一户一个子女,租户或二手业主子女不解决入读公办学校。
1.积分入学群体将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及当年南城街道非户籍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方案,结合分数高低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2.符合文件规定的优待政策群体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3.申请南城街道公办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小学二至六年级),须为南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位和人数的真实的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一)集体户户籍一年级新生安排入读的学校为中心小学、阳光三小、阳光四小、阳光五小、阳光六小、阳光七小、阳光八小和阳光十小,由于其他学校所对应学区的户籍生、楼盘生较多,原则上不安排集体户籍生入读。
(二)集体户户籍生的家长在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阶段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时,根据公布的各学校的学位计划数及入读学校意向,可填报两所入读志愿学校。
(三)学校录取时先录取第一志愿学校,再录取第二志愿学校。当报读同一志愿学校人数超过该学校计划学位数时,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报读同一志愿学校的集体户户籍生入户南城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录取。
(四)对未能录取到志愿学校的集体户户籍一年级新生,最后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以上分配方法仅适用于2024年5月7日-5月13日网上报名的南城集体户户籍生)
学生A第一志愿填报了阳光六小,第二志愿填报了阳光五小。当年阳光六小的学位计划数是20个,阳光五小的学位计划数是40个。录取规则如下:
(一)如报读第一志愿学校为阳光六小的学生有30人,就录取这30人当中入户时间排前20名的学生,如果学生A入户时间在此范围内,则录取到阳光六小。
(二)如学生A因入户较晚未被阳光六小录取,就要看第二志愿学校阳光五小,如阳光五小在第一志愿录取中计划学位数已录完,则学生A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
(三)如阳光五小在录完第一批志愿中还剩10个学位,若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而第二志愿填报五小的学生超过10人,则录取入户时间排前10名的学生到阳光五小。
(四)如学生A第二志愿还未录取到阳光五小,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
在2024年5月13日(系统报名阶段截止时间)(含)前入户的,按规定安排公办学位;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入户的,须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如公办学位有富余可安排入读,如无富余,由家长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补录,入读后可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民办学位补贴;2024年7月1日后入户的,原则上纳入下一年招生。
若A1类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房产学位已由另一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并被锁定滨海湾未来学校,则该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申请该锁定学校同一学段学位,由家长自行选办学校补录及入读。
在2024年5月13日(含)前入户的,属交椅湾板块集体户年度指标额度范围内,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公办学位,未获得公办学位的可申请民办学位补贴;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入户的,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在交椅湾集体户年度指标额度范围内,且公办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可安排学位,如超出年度指标额度或无富余学位,由家长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补录,入读后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民办学位补贴;2024年7月1日后入户原则上纳入下一年招生。
A类交椅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可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就读,并据实申请学位补贴,小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初中补贴最高不超过13000元/年。若家长自行放弃公办学位,则不纳入补贴范围。
B1类:高品质人才适龄子女。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B3类:企业积分制人才适龄子女。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B4类:优待人员适龄子女。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五条(二)至(六)点规定,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执行。建议申请人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称“市招生平台”)报名时,除报读户籍地公办学位或优待政策学位外,也同时报读民办学校,特别是参加东莞市积分入学(C类)的人员。
交椅湾板块家庭户籍学生申请并入读了滨海湾未来学校,该学生户籍所在住房即被锁定为已使用对应学校对应学段的学位。在该学生就读期间(如小学六年),非该共同生活的亲属(以同一对夫妇及子女为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申请滨海湾未来学校同一学段的学位,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说明:即如果某套住房的适龄儿童申请并就读滨海湾未来学校的小学学位,在该适龄儿童小学未毕业(或未转出)期间,另一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并办理了入户,其适龄儿童不能申请该学校小学学位。)
学位申请人与房产持有人不是直系父(母),但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或学位申请人的直系父(母)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之一的,以第一个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所在家庭为第一家庭,在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的成员不能申请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学位。
被录取后未入读或者在读儿童少年转出其他学校就读,可以由该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房产持有人,提出学位申请房解锁申请,经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通过后,对其房屋学位解锁。
1.A1.1类家庭户籍学童: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采用多校划片方式来进行学位安排。户籍地址在中部片区【万科1号(含溪湾、虹湾、樱花湖、枫林湖等)、翔龙御湖居、长城世家、松湖花园、锦绣山河(含锦绣山河、山河语岸、山河印象、翰林湖、晓月湖)、教师村、和堂、中科公寓、悦园、湖光山色山庄、松润府、青云境花园等小区】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中心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户籍地址在南部片区【盛世山湖、中集智荟园、深业松湖云诚、松湖雅颂花园、万科松悦花园、湖畔花园等小区】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实验小学、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深业松湖云诚、松湖雅颂花园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中心小学;户籍地址在北部片区【保利、翠珑湾、嘉宏圆梦雅居、金域松湖、月荷居、听湖居、松月广场等小区】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北区学校(小学部)或南方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1)若第一志愿户籍学童申请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时(或第二志愿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抽签安排学位,未抽中人员按第二、三志愿剩余学位情况顺位安排。
(2)家庭户籍学童户籍所在房产已由另一个家庭学童申请入学并被锁定了学位,其就读学校由园区实行统筹安排。
(3)若同一房产地址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的学童符合A1.1类条件,并于同一年申请入学,由房产单独持有人或房产产权份额大于50%的共同持有人指定其中一个家庭为第一家庭。第一家庭的学童以A1.1类申请,非第一家庭的成员申请入学,其就读学校由园区实行统筹安排。
2.A1.2类家庭户籍学童: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持有产权比例、入户时间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
3.A2类集体户籍人员: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其中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积分方案详见《松山湖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集体户籍人员(A2类)积分项目》(附件2)。A2类积分计算出来后,将对外公布排名及分配给A2类人员各学校的学位数,让家长进行二次志愿修改填报。
4.A3类其他户籍人员: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积分方案详见《松山湖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其他户籍人员(A3类)积分项目》(附件3)。A3类积分计算出来后,将对外公布排名及分配给A3类人员各学校的学位数,让家长进行二次志愿修改填报。其中,户籍在住房但已不持有该房产产权的A3类人员,若户籍在园区的家长方又在园区企业工作,可提交有关的资料由企业审核后,纳入该企业A2类积分人员名单。
5.B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人才: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积分排名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如果一个企业(单位)有多名员工子女入读同一个年级,采取“数量分配+自行安排”的方式。(说明:假设某企业(单位)有10个小学一年级需求,直接分配A学校3个+B学校3个+C学校4个,由企业(单位)根据抽签等方式自行妥善安排学位。)
(1)在松山湖工作的A1类人员学位分配的方法可以选择按A1类或B类人员,选择以B类人员进行学位分配的,要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B类人员学位分配方式。
(2)B1、B2类请按B3类要求提供材料,以全面核实工作情况、积分等因素。
1. A1.1类家庭户籍学童:可申请学校有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松山湖未来学校、松山湖实验中学、松山湖北区学校、南方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等 。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其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填报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和松山湖未来学校这两所市直属学校,例:第一志愿填报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第二志愿则不能填报松山湖未来学校,反之亦然。学位安排采取志愿优先原则,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分配给A1.1类的学位数时(或第二、三志愿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抽签安排学位,未抽中人员按第二、三志愿剩余学位情况顺位安排,若3个志愿均无录取,由园区统筹安排学位。
2. A1.2、A2、A3、B类人员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其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填报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和松山湖未来学校这两所市直属学校,学位安排方式与小学一年级一致。
(1)园区公办中小学不存在直升政策,小学升初中须统一按园区当年入学政策申请(含松山湖北区学校)。
(2)若家庭户籍学童户籍所在房产已由另一个家庭学童申请入学并被锁定了学位,其就读学校由园区实行统筹安排。
(3)若同一房产地址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的学童符合A1.1类条件,并于同一年申请入学,由房产单独持有人或房产产权份额大于50%的共同持有人指定其中一个家庭为第一家庭。第一家庭的学童以A1.1类申请,非第一家庭的成员申请入学,其就读学校由园区实行统筹安排。
(4)在松山湖工作的A1类人员学位分配方式能选择按A1类或B类人员,选择以B类人员进行学位分配的,要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B类人员学位分配的方法。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入户先后”“相对就近”“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2024年4月1日及以后户籍迁入我镇的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户籍学生通过向本镇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解决入学问题。申请一年级片区划分大致范围如下(插班生和初中不按片区划分):
小学一年级:以公办学校学位为主,当户籍地址片区内的学生数超过预报名学校提供学位数时,则根据学生入户该片区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即止;其余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额满即止;若其它户籍地址片区内公办学位不足,请家长自行选择本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我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初中一年级:横沥中学初中一年级录取截至2024年4月1日前入户的本镇户籍生,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优先录取原学校六年级本镇户籍生;若公办学位不足,请家长自行选择本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我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桥光大道以南→中兴路以东→29号路以北→谢岗镇界→新开河以北→石马河→桥鸿路以西→小海河以西→光明路以南,最重要的包含凯达华庭、满都、正丰豪苑等居住小区。(该区域内莲城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中心小学,桥头社区和迳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第三小学。)
东部快线以南→桥新路以西→中兴路(S120)以南→文明路以北→岭头工业大路以北→桥新东二路以北→桥新路以西→桥常路以南→大兴路→禾石路(禾坑段)→常平界。最重要的包含山水江南玖峰、米兰公馆、保利香槟等住宅小区。
桥光大道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南→桥新东二路以南→桥新路以东→桥常路以北→大兴路以东→禾石路(石水口段)→常平镇界→29号路以南→中兴路以北。最重要的包含帝庭山、悦璟台、玖珑山、保利紫云等住宅小区。
东桥市街→文明路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东→桥光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北→小海河以北→石马河以西→东江大道以南→龙桥大桥→小海河以东。最重要的包含凯逸豪庭、三正公园里等住宅小区。
文明路以北→中兴路(S120)→桥新路以东→东部快速→企石桥头镇界→小海河以西。最重要的包含石竹、鸿华等住宅小区。
新开河以东→石马河以东→桥头界。最重要的包含东江、山和、屋厦、岗头等村(社区),东太湖片区。
我镇户籍复退军人子女入读小学起始年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一志愿学校(补充提交复退军人证件)。
桥头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东莞市以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需补充提供学籍信息卡)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桥头中学或东莞市第十一中学(初中部),具体电脑派位时间及方法另文发布,详见《桥头镇2024年公办初中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其中,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企业人才子女实行按企业所在村(社区)划分学区入学。具体如下:
中部片区:谢山村、泰园社区、五星村、谢岗村、泰康花园、东惠广场、富盈山水、依城大观、中熙小区、天麟公馆;
小学一年级:凡家庭住址在圩镇、樟罗、百果洞、樟洋社区的原则上安排到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就读;凡家庭住址在石新、柏地、官仓、裕丰、金河社区的原则安排到樟木头镇实验小学就读。
注:①若中心小学片区学位不足,樟罗社区部分区域(东深路以东、莞樟西路以北)学生将调整至实验小学就读。
②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跨区域就读的,由家长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学生按清溪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其他公办学校;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通过镇政府在镇内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含购买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
①家庭户口:按户口所在村(社区)或父母名下房产所在学区划分;申请人需在招生平台上传户口本(户主页、父母、学生)或所申请学区相关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父或母名字及房产地址页)。
②集体户口:以学生父母名下的住宅所在地段划分到所属学区,学生父母没有本镇住宅房的,则按工作单位所在村(社区)划分到所属学区,并在招生平台上传以下资料作为小学学区证明(三选一):
2024年继续延用2023年审议通过的学区划分方式,将全镇7所公办小学按所在村(社区)进行划分,具体如下表。
备注:上述的学区划分是指按凤岗户籍学生户口所在地对应的村居或楼盘进行学区的划分。例:学生户口落在翡翠山湖,那么该生对应的学区划分为中心小学。非凤岗镇户籍学生不按学区进行学位的安排。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
①公办小学户籍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弹性就近入学、长幼同校入学、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确保各校学位均衡。
②公办初中户籍招生采用随机分配的方法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随机分配到两所公办中学(大岭山中学、大岭山新风中学)就读,不受理“长幼同校入学”申请。
长安镇公办小学按以户籍为依据、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产权属申请方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调配、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
备注:以上户籍所在社区对应分配学校仅限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根据其户籍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产权属申请方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分配对应的学校,如不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备注:长安户籍生,市、镇优待政策群体等类别,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产权属申请方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分配对应学校,如不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长安镇公办小学按以户籍为依据、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产权属申请方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调配、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
备注:以上户籍所在社区对应分配学校仅限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根据其户籍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产权属申请方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分配对应的学校,如不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备注:长安户籍生,市、镇优待政策群体等类别,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产权属申请方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分配对应学校,如不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1.麻涌镇古梅中心小学:招收麻一村、麻二社区、麻三村、麻四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
3.麻涌镇第二小学:招收川槎村、鸥涌村、黎滘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4.麻涌镇第三小学:招收华阳村、南洲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7.麻涌镇大盛小学:招收大盛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1.麻涌镇居委会户籍学生按户口簿地址到所属村(社区)学区学校报名,如学区学位不足,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3.如学区学校提供的学位不足以满足学区户籍生需求,则按学生入户该学区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如最后一个学位面临多人同日入户情况,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解决)。其余学生将通过分流方式安置到临近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就读。
4.网上报名截止前入户麻涌镇的户籍学生,其公办学位的安排按本方案执行;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新入户的户籍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其公办学位的安排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公办学位不足,由家长自主选择镇内民办学校就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中心小学学区内学位不足时,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第一小学、第二小学。
一、集体户户籍生的家长在网上报名填报“基础信息”时需提交工作所在区域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与户籍资料一同上传。“志愿填报”阶段填报家长方工作地学区所属学校。具体划分如下:
二、由教育管理中心优先根据家长方工作地,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学区内学位不足时,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三、以上分配方法适用于2024年5月7日-5月13日网上报名的洪梅镇集体户户籍生。
永和新村小区、正龙豪园、华毅花园、金沙湾花园、联合广场、世纪滨江花园、信诺新村、悦城豪园、帝景湾小区、聚龙湾小区、御龙湾小区、聚华豪庭小区、腾龙名苑小区、王屋洲村、冠龙华府小区等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1)中央豪门小区、龙城国际小区、濠兴逸苑小区、卓越东江小区、龙升豪苑小区、新鸿基珑汇小区、水天一色小区、伟安花园、惠如新村小区、紫玥轩小区、永华新村小区、华讯大宅和黄家山村等石龙户籍适龄儿童;
1.石龙二中招生14个班700人,招生区域黄洲区域石龙户籍适龄少年和积分制入学、优待群体申请获批的居住在黄洲区适龄少年; 2.石龙三中招生18个班900人,招生区域 (1)老城区域石龙户籍适龄少年; (2)西湖区域石龙户籍适龄少年; (3)以上相对应区域的积分制入学申请及优待群体申请获批的适龄少年各入读相对应的初中。